附件1: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docx
附件3:(新)2023—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高校_學校_姓名.doc
附件2:衡陽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大專).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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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4年大學生國家獎助學金
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據(jù)湘財預〔2024〕94號通知要求,為做好我校2024年大學生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內容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二、評選對象
國家獎學金:在籍在校生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五年制大專五年級)的學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在籍在校生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五年制大專五年級)學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
國家助學金:在籍在校生中(含五年制大專四、五年級)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重點保障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jīng)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結合實際給予較高檔次資助。重點關注防止返貧動態(tài)監(jiān)測中“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結合實際納入資助保障范圍。
三、評選程序
各系(部)要成立以系(部)書記、主任為組長,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為副組長,資助工作人員、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的資助工作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確定本系(部)擬推薦學生名單,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評選條件,規(guī)范評選程序,確保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工作順利進行。
四、指標分配
1.國家獎學金
省中心此次下達我校2023—2024學年的國家獎學金總名額為7人,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各系(部)根據(jù)本部門學生人數(shù)和實際情況,可推薦若干名同學參與評選。學校評選由學生工作處組織,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評選。各系(部)國家獎學金推薦指標如下:
系部(部) | 參評人數(shù) | 推薦指標 | 備注 |
學前教育系 | 1966 | 1-4 | ? |
小學教育系 | 1210 | 1-4 | ? |
音樂與舞蹈系 | 536 | 1-2 | ? |
美術與藝術設計系 | 323 | 1-2 | ? |
信息技術系 | 319 | 1-2 | ? |
現(xiàn)代服務與管理系 | 289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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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勵志獎學金
省中心此次下達我校2023—2024學年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總名額為231人。年度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各系(部)勵志獎學金推薦指標分配如下:
系部(部) | 參評人數(shù) | 推薦指標 | 備注 |
學前教育系 | 532 | 89 | ? |
小學教育系 | 367 | 62 | ? |
音樂與舞蹈系 | 192 | 33 | ? |
美術與藝術設計系 | 103 | 18 | ? |
信息技術系 | 126 | 22 | ? |
現(xiàn)代服務與管理系 | 75 | 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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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助學金
省中心此次下達我校2024—2025學年的國家助學金總名額為1740人。其中一等750人,二等183人,三等807人。一等助學金在學校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的學生中產(chǎn)生,二等助學金在未評上一等助學金的特別困難的學生和困難學生中產(chǎn)生,三等助學金在未評上二等助學金的困難學生和一般困難學生中產(chǎn)生。各系(部)助學金指標分配待各系(部)家庭經(jīng)濟困難認定學生名單確定后下發(fā),請大家在10月12日前將本部門的困難認定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交學生工作處復核。
五、時間安排
1.國家獎學金
9月10日—9月20日,宣傳發(fā)動
9月21日-10月9日,各系(部)初審、公示、材料上報
10月10日-10月11日,材料審核、反饋
10月12日-10月20日,學校審定、公示(5個工作日)
10月21日,上報省教育廳資助管理中心
2.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9月10日-10月11日,宣傳發(fā)動,并進行家庭經(jīng)濟困難認定,在湖南省智慧資助服務平臺進行逐級審核,建立本系(部)貧困生庫
10月12日-10月20日,按照學校勵志獎學金評選辦法、助學金評選辦法,評選出本系(部)勵志獎學金、助學金推薦名單。
10月21日-10月27日,評選結果公示,公示完畢后按要求將推薦名單等材料匯總上交學生工作處。
10月28日-11月3日,學校審核,并將結果公示,各系(部)錄入湖南省智慧資助服務平臺。
11月4日,將相關材料上報省資助中心。
六、材料要求
1.電子材料
(1)國家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國家助學金落實情況報告Word版;
(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Word版;
(3)《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Word版;
(4)《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Excel版;
(5)《國家勵志獎學金擬獲獎學生基本情況匯總表》Excel版;
(6)《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名單表》Excel版;
(7)公示材料〔系(部)已簽字蓋章〕PDF版;
(8)電子版報至電子郵箱:hyygzxgc@126.com
2.紙質材料
(1)國家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國家助學金落實情況報告〔系(部)已簽字蓋章〕一式1份;
(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系(部)已簽字蓋章〕一式1份;
(3)《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國家勵志獎學金擬獲獎學生基本情況匯總表》、《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獲資助學生名單表》〔系(部)已簽字蓋章〕一式1份;
3.《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紙質版暫存各系(部)。
4.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審批表》推薦理由、系(部)意見欄及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負責人使用黑色碳素筆親手簽寫,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其他內容電腦錄入。表格必須正反雙面打印,不得隨意增加頁數(shù)。
5.申報國家獎學金者需要上報相應的事跡材料
(1)學生事跡材料包括個人簡介、個人事跡(正文)和師長點評三部分,具體要求如下:
個人簡介:含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系部、專業(yè)、班級。參評時間段內獲得的重要獎項和重要榮譽(限校級以上),所獲獎項按級別、時間等順序填報。
事跡正文:個人事跡材料以第三人稱行文。內容應真實、全面、詳細地反映該生在思想品德、學習成績、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等各個方面的優(yōu)異表現(xiàn)。個人事跡內容要求主題深刻、事跡感人、格調向上、語言流暢。(前兩部分700字左右);
師長點評:100字以內,由學生所在系(部)領導、輔導員對獲獎學生先進事跡進行精辟評述。
(2)報送電子文檔時,Word文檔應以評選項目、系(部)年級和學生姓名命名(例:國家獎學金—小學教育系2021級張明)。事跡材料一律標題用3號方正小標宋簡體,正文用4號仿宋,文內小標題用4號仿宋加粗。
6.學生佐證材料復印件,必須進行驗證,簽注“復印屬實”字樣并加蓋系(部)公章。
7.評選結果需經(jīng)系(部)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匯總表和事跡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和申請審批表一起報送,匯總表要求加蓋各系(部)公章。
七、工作要求
1.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影響重大的工作,各系(部)要高度重視,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2.各系(部)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和規(guī)定程序,嚴格組織評選,確保國家獎學金真正用于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身上,確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身上,確保國家助學金用于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身上。不得隨意增減下達的國家獎助學金名額,不得降低資助標準,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把各項資助政策落實到位。
3.各系(部)評選結果、材料規(guī)范性等情況,將匯總上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并對本次國家獎助學金評選結果將進行校內通報。在評選條件、材料內容一致性(紙質、電子、全國和湖南省智慧資助服務平臺)上出現(xiàn)錯誤的或無法按時上報影響到學校整體上報進度和質量的系(部),學校除進行通報外,還將直接減少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獎助學金指標。
4.統(tǒng)一使用系統(tǒng)或附件中提供的表格,不得更改表格內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5.如有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學工處,聯(lián)系人:譚孝尤,電話:0734-8833663。
八、特別提醒
1.時間安排以省中心下發(fā)通知為準,請盡量提前。
2.各系(部)推薦學生名單非最終上報人員,須經(jīng)學校綜合評選、審核確認。
2.各系(部)擬推薦學生名單非最終獲獎、獲資助名單,該名單經(jīng)學校審核公示后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審,再報全國中心終審通過后,才確定為獲獎、獲資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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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學生工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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